关于开展山东福彩“有福同享”营销
活动的公告
为回馈广大彩友和社会各界对山东福彩的大力支持,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决定与山东日新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山东福彩“有福同享”跨界营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17年12月2日至2017年12月8日。
二、活动规则
(一)参与方式
1.参与方式一。活动期间,在山东省内活动合作商家扫码进入“幸运之轮”活动界面,参与抽奖活动。
2.参与方式二。活动期间,在山东省内福彩销售场所扫码进入“幸运之轮”活动界面,参与抽奖活动。
3.微信扫描活动二维码即可获取本次活动详情。
(二)奖项设置
共设四个奖等,特等奖为福彩大额红包,20—50元;一等奖为福彩10元红包;二等奖为美食优惠券;三等奖为福彩5元、2元红包。其中,红包金额共计15万元,美食优惠券数量不限,中奖率100%。
(三)地推活动
12月2日,在济南、烟台、济宁、青岛、淄博5个市开展地面现场推广活动。地推和活动期间,将有价值40万元的实物好礼派送。
(四)奖品领取
福彩红包中奖者走进身边任一福彩投注站,扫描海报红包二维码,即可领取现金红包。红包领取期限为获得之日起两天内领取,过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红包领取最终截止时间为12月9日20:00。美食优惠券请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若被微信系统判定为新开微信账号或不常用的“僵尸”账号将无法领取红包。
山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17年11月29日
地面现场推广活动明细表